网站地图

注册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

BVI公司-

公司注册-
注册公司
热点地区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详细概况
申请注册香港公司条件,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流程,申请注册香港公司条件,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流程,配套资源...
注册BVI公司
注册BVI公司情况介绍
BVI公司以英国普通法为依据,紧贴市场脉搏,深受外商欢迎,BVI公司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注册美国公司
如何注册美国公司详细说明
注册美国公司条件:任何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人士都有资格申请注册美国公司并成为该公司的董事...
注册开曼公司
海外融资选择注册开曼公司
确定开曼公司名称,提供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且国籍不限...
香港公司注册专题
离岸公司常用资料
相关资料

香港公司税务问题



——香港公司报税时到底要不要做核数审计报告

香港有限公司成立后,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在香港经营业务而获得的纯利润必须缴利得税。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

一、税率:

目前香港政府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7.5%。例如,公司一年的毛利为200万港币,净利润为100万港币,则该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利得税为1000000*17。5%=175000元港币。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则勿需纳税。

二、报税方式

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
(一)做帐报税(在港有经营业务,且利润有来自于香港)
(二)零申报(在港无任何经营业务,且利润不来自于香港即海外所得)

三、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但报税工作必须要及时申报,即零税申报。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准则,与香港采用的地域来源原则不同。这些地区对在当地营商而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润,都予以征税。

四、决定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

根据《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一)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
(三)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即零税申报)。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
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今后有跟香港本地公司做生意,税务局就很容易通过对方的公司核数帐目审核到你公司的商业信息,税务局有权追朔公司从开业以来对所有业务进行核数报告,如不及时申报,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所以,当一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间申请的是“零税申报”,则今后业务中一定不能接收香港本地公司的业务往来。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但报税工作必须要及时申报,即零税申报。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准则,与香港采用的地域来源原则不同。这些地区对在当地营商而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润,都予以征税。

五、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

多年来,法院都有对确定利润来源地这个问题作出判决。以下各项原则是根据法院具权威性的判决而确立的:
(一)事实问题: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二)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换言之,正确的验证方法是查明产生有关利润的作业,并确定这些作业在何处进行。
(三)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所赚取,可根据该交易所产生的毛利而决定。在确定利润来源地时,只须考虑那些直接产生毛利的商业活动,而一般行政管理等活动通常不在考虑之列。
(四)作出决定的地点:
作出日常投资/业务决定的地点,只是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而在一般情况下并非是决定性的因素。
(五)海外业务办事处
一个业务单位可能在海外设置办事处,在香港以外赚取利润;但如果该单位没有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并不代表其所有利润一定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假如该单位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而该单位又无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则其赚取的利润很可能须在港缴纳利得税。

欢迎拨打咨询热线:0571-2882 8788